真实案例2:今年开学初,泰州某高校学生冯某在网上认识一中介焦某,对方让冯某以帮办理手机分期,完成任务指标为名,让冯某为他介绍大学生办理手机分期业务,每笔业务给冯某劳务费300元。冯某先后以牧院同学金某等7名大学生身份在“人人分期”、“爱学贷”网络借款平台借款,并让7名大学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办理履约手续,待分期贷款公司审核通过后发来贷款合同,由大学生签字生效,合同生效后由某某手机商店将手机交给学生并让大学生拿着合同及手机照相确认。而后,冯某称将大学生拿到的用分期贷款购买的手机收回,并寄给焦某。这期间,冯某都会向办理手机分期付款的大学生承诺,大学生们办理手机分期买手机的贷款不用他们自已还,统一都是由焦某还款。并且还付给为其办理分期贷款的在校大学生金某每部手机50至200元不等好处费。但是,事实确不像大学生们所想象的那样,到了手机还贷款的日期之后,为焦某贷款买手机的大学生们都陆续接到分期公司的催还贷款的通知,此时,在校的7名大学生要找冯某理论时,冯某称是在网上认识的中介焦某,现也不知道焦某去向。金某等7名大学生才知道被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