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 和云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复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学院研究 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按照学校要求对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于2023年3月24日以后陆续开展,3月25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放后根据调剂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
三、调剂工作
数学学院2023年将接受剂部分调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调剂考生要求
1.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2.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B类地区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
3.初试报考学科方向属于数学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4位为0701。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非统考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二)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否则无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及时填报。
(三)招生方向
序号 |
一级学科方向 |
二级学科方向 |
学科代码 |
1 |
数学 |
基础数学 |
070101 |
2 |
数学 |
应用数学 |
070104 |
(四)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以差额形式进行。根据各二级学科方向的招生计划,按照1:1.5的招录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2.根据调剂第一志愿,以申请调剂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各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分别确定各二级学科方向复试考生名单。在我校复试名单公布前,已经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不得参加我校复试。
3.若第一志愿调剂考生人数少于复试名额,将从第二志愿调剂考生中补足。
4.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之后,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及数学学院网站公布。
5.复试考生名单公布之后,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从符合条件的后备考生中,按照按照综合条件遴选补足。
(五)复试通知
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及QQ群等方式直接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故无法及时联系到考生本人,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办法及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在复试前提供各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
具体材料要求以《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准。所有审核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或者高清照片形式发送到指定联系邮箱。纸质审核材料于现场复试阶段提交审核。如果纸质材料与此前提交的电子材料不符,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昆明学院数学学科的研究生,根据学校的复试要求,采取在昆明学院线下复试;对调剂学生的复试,根据学校的复试要求,采取在昆明学院线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复试环节
考生复试以口试为主,包括英语口试 (约5分钟) 、专业口试 (15-20 分钟) 两个环节,复试阶段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口语、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学科方向具体复试内容如下:
复试科目 |
复试内容 |
英语 |
口语交际、专业常识问答 |
专业课程 |
070101 基础数学 |
近世代数、实变函数、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070104 应用数学 |
近世代数、实变函数、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构成: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外语口试成绩占20%。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发表学术论文、通过英语四六级等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共同构成。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各自所占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据此排定考生的录取顺序,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及时发布。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根据其他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说明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提供不实报考资料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阶段暂不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拟录取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书后,需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如体检结果不符合我校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招生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41161590@qq.com(用于接收考生复试审核材料)
QQ 群:759792747(昆院数学硕点调剂群)
电话:座机:0871—65098624(冯老师)
昆明学院数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3日